摘要:新加坡公司命名规则主要由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监管局(ACRA)制定和管理。首先,公司名称必须唯一,不能与已注册的公司名称重复。其次,名称中不能包含敏感词汇,如“银行”、“保险”或“
新加坡公司命名规则主要由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监管局(ACRA)制定和管理。首先,公司名称必须唯一,不能与已注册的公司名称重复。其次,名称中不能包含敏感词汇,如“银行”、“保险”或“政府”等,除非公司具备相关资质并获得批准。公司名称不得含有误导性或不道德的内容,也不能侵犯他人商标权。在命名时,还需遵守《公司法》及《商业登记法》的相关规定。公司名称通常由公司类型后缀结尾,如“Pte Ltd”表示私人有限公司,“Ltd”表示公众有限公司。另外,公司名称可以使用英文、中文或其他语言,但需符合ACRA的格式要求。在提交名称申请前,建议通过ACRA的在线系统进行名称检索,确保名称可用。最后,公司名称一旦注册,便受法律保护,未经许可不得更改。这些规则旨在维护市场秩序,保障公司合法权益,同时避免混淆和欺诈行为的发生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