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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企业所得税:境外股息的税务处理

发布时间:2025-09-18 17:25:13 阅读数:
摘要:美国企业所得税制度对境外股息的税务处理有明确的规定,主要涉及外国公司向美国企业支付股息时的征税问题。根据美国国内税收法典(Internal Revenue Code, IRC)第1 and 2章的规

美国企业所得税制度对境外股息的税务处理有明确的规定,主要涉及外国公司向美国企业支付股息时的征税问题。根据美国国内税收法典(Internal Revenue Code, IRC)第1 and 2章的规定,美国企业从外国子公司获得的股息可能需要缴纳联邦企业所得税。

首先,美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,美国公司从其外国子公司获得的股息,如果该子公司是美国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公司,通常会被视为“应税收入”。但为了防止双重征税,美国采用了“抵免法”和“排除法”两种方式来处理境外股息。

根据“抵免法”,美国企业在缴纳本国企业所得税的同时,可以扣除其在外国已缴纳的税款。例如,如果一家美国公司在海外子公司盈利后收到股息,并且该子公司已在当地缴纳了企业所得税,那么美国企业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,扣除这部分已缴税款,从而避免重复征税。

另一种方式是“排除法”,即允许部分或全部境外股息免税。例如,根据IRC第245A条,如果美国公司持有外国公司至少10%的股份,且该外国公司为“合格外国公司”,则其收到的股息可享受免税待遇。这一政策旨在鼓励美国企业进行海外投资。

美国还实施了“全球最低税率”政策,以防止跨国公司通过将利润转移至低税率国家来避税。根据这一政策,美国企业从海外获得的股息可能需按不低于15%的税率补税,无论其在海外实际缴纳的税率是多少。

美国对企业所得税中境外股息的税务处理较为复杂,涉及多种税收机制和政策工具。企业需仔细评估自身在海外的投资结构,合理利用税收协定和优惠政策,以优化税务负担并合规经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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