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VIE协议控制与外商投资法适用关系解析
随着中国对外资的监管逐步完善,VIE(可变利益实体)协议控制模式在外资进入中国市场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。然而,这种模式与《中华人民共和
VIE协议控制与外商投资法适用关系解析
随着中国对外资的监管逐步完善,VIE(可变利益实体)协议控制模式在外资进入中国市场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。然而,这种模式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》(以下简称“外商投资法”)之间的适用关系,一直是法律界关注的焦点。

VIE架构通常指通过协议而非股权控制境内企业,使境外公司能够间接控制境内实体。这种方式在互联网、教育等行业的外资企业中较为常见,尤其是在受到行业准入限制的情况下。然而,外商投资法自2020年实施以来,明确将外商投资纳入统一管理,强调对所有形式的投资进行规范,包括股权和非股权控制方式。
根据外商投资法的规定,外商投资应当依法进行,并接受国家安全审查。VIE协议控制虽然不涉及直接持股,但实质上仍属于外商对境内企业的控制行为,因此应纳入外商投资监管范围。这意味着,采用VIE架构的企业需要遵守外商投资法的相关规定,包括但不限于备案、审批、信息披露等程序。
外商投资法还明确了负面清单制度,对特定行业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。对于处于负面清单内的行业,即使通过VIE方式控制企业,也需符合相应的准入条件。这使得VIE架构在某些领域面临更大的合规风险。
VIE协议控制虽在实践中被广泛使用,但在外商投资法框架下,其适用性受到严格约束。企业应充分理解相关法律规定,合理设计投资结构,确保合规运营,避免因法律风险而影响业务发展。


